2021-12-16

第二十五届上海国际电影节短视频单元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报名参加第二十五届上海国际电影节(以下简称“电影节”)短视频单元的作品及个人。

 

第二条

短视频单元是完善新人培育体系的创新举措,旨在以短视频影像作品为载体,发现新人助力成长,挖掘新作探索表达,利用平台优势,发挥平台效应,整合社会资源,推动人才储备。

 

第三条

第二十五届上海国际电影节于2022年6月10日(星期五)至6月19日(星期日)举行。短视频单元活动于2022年6月16日(星期四)至6月18日(星期六)举办。

 

第四条

报名参加短视频单元的主体为拥有报名短视频作品版权的创作者或其授权代表,每部短视频作品仅可提交1名创作者进行报名,不限国籍。

 

第五条

符合下列标准的短视频作品可参加报名:

1.成片时间: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2.时长:4分钟内(含4分钟),包含作品片头、片尾时长;

3.类型:剧情、纪录、动画、实验等类型皆可;

4.字幕要求:对白、旁白和解说须有中英文字幕;

5.质量要求:未加密DCP或 1080p HD 30fps(编码H.264)以上的数字高清格式,符合2K展映标准;

6.形式:不限横版或竖版,适合在手机新媒体传播。

 

第六条

所有报名者必须在线填写报名表并上传全片进行申报,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确保准确并真实有效。如提交报名的短视频作品已在其他平台或活动中获得或入围任何形式的奖项,需在报名表上列明信息。

报名地址:点击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第七条

电影节将聘请专业人士对报名作品进行评审,并选出50部短视频作品的创作者进入候选名单,最终评定20位优秀创作者为入选者,并在电影节期间予以重点推荐。候选名单将于2022年5月,在上海国际电影节官方网站(www.siff.com)等官方渠道予以公布。

电影节将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入选者,在此期间,报名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报名者对报名意愿如有任何更改,请务必提前告知电影节。联系电话021-22009839。

报名者接到电影节入选通知后,须递交高清电子海报2张,横版竖版各1张,每张大小在3M以上。

 

第八条

短视频单元20位入选者可享有如下待遇,此待遇只对被邀请本人即报名短视频作品的创作者有效:

1.可参加2022年6月举行的短视频单元系列活动,包括现场推介、探索课堂、闭幕红地毯仪式等官方活动,以及后期由上海温哥华电影学院承制的电影培训课程;

2.入选者可享由电影节提供的电影节期间指定酒店3 晚的住宿;

3. 电影节将利用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官方合作媒体等渠道,为入选者进行宣传推广。

 

第九条

电影节有权使用入选短视频作品用以线上、线下展映及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多平台展映、官方手册、官方海报、宣传单页、合作媒体等其他宣传推广渠道。

电影节有权对入选短视频作品进行存档,该项存档仅用于资料保留,不作任何商业使用。

 

第十条

未尽事宜,以电影节官方阐释和通告为准。

 

第十一条

凡报名参加电影节短视频单元,即被视为承认并接受本章程。报名者有义务确保报名短视频作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未侵犯第三方权益。

 

第十二条

电影节将随时关注新冠疫情的发展情况,并遵循国家防疫防控政策。如疫情使得电影节正常举办受到影响,电影节可能采取相应的变通措施。有任何进展变化,电影节将及时提供最新最确切的信息。

 

第十三条

电影节保留对本章程条款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