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0

第25届上海国际电影节国际影片展映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报名参加第25届上海国际电影节(以下简称“电影节”)国际影片展映单元的影片。

 

第二条

上海国际电影节,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国际电影制片人协会认证的非专门类竞赛型电影节。电影节是以多层次多视角发掘新锐导演为重点,关注展示高质量影片,推动国际合作与交流。

 

第三条

第25届上海国际电影节于2023年6月举行。

由于原定于2022年6月举办的第25届上海国际电影节顺延至2023年举办,原报名周期内已报名参加国际影片展映单元的影片,无需重复报名。

 

第四条

符合下列标准的影片可报名参加国际影片展映:

1.除专题影展以外,影片一般是2022年1月1日以后制作完成的;

2.片长不少于70分钟;

3.放映介质:DCP。

 

第五条

登录电影节官方网站www.siff.com,通过“影片报名”模块进行在线报名,并逐项填写报名影片的必填项信息。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

电影节接受移动储存介质(DVD、U盘、移动硬盘)或在线样片链接。报名影片的样片内容必须与电影拷贝一致,最迟于2023年3月31日送达以下地址:

上海国际电影节

上海市康定路211号艺海大厦20楼

邮编:200041

剧情片联系人:

李庆阳:欧洲地区、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

电话:021-22009864

电子信箱:jacklee@siff.com

张一阳:美非及亚太地区(除中国大陆及港澳台)

电话:021-22009851

电子信箱:zhangyiyang@siff.com

纪录片联系人:

徐铮

电话:021-22009866

电子信箱:xuzheng@siff.com

动画片联系人:

严敏胤

电话:021-22009861

电子信箱:yanminyin@siff.com

 

第六条

电影节组委会负责对报名影片进行遴选,并确定影片入围国际影片展映。

入围影片所需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剧情简介、剧照、导演简介、导演照片、主创名单、海报、预告片、英文对白/字幕台本等(具体内容以影片入围邀请信为准),最迟于2023年5月15日寄至上海国际电影节。

 

第七条

送片方一旦正式确认接受电影节邀请,即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撤回影片。电影节组委会承诺:所有参加电影节的影片仅限于电影节期间在指定影院放映。

 

第八条

入围影片的送片方需提供完整的与拷贝一致的英文字幕台本。

其中非英文对白的影片,送片方需提供英文字幕拷贝;

少数民族语言或方言对白的华语影片,送片方须提供中英文字幕拷贝;

影片放映时配有电子中文字幕显示,英译中的翻译和字幕机操作由电影节负责。

 

第九条

入围影片DCP须符合电影节数字拷贝技术标准。

 

第十条

入围影片拷贝最迟于2023年5月20日前寄至上海国际电影节。送片公司须根据影片入围通知所附须知寄送拷贝。

寄往至电影节选片使用的样片运费、海关费、保险费由送片公司承担。

电影节原则上承担入围影片拷贝寄回的运费和保险费,并承担收到拷贝起至将拷贝交付运输公司的这段时间内影片的保险费用,以及拷贝在电影节期间的仓储费。

在拷贝抵达上海起至运离上海期间,如有损坏或遗失,电影节将根据拷贝产地最新标准支付新拷贝的制作费用。

入围的影片拷贝邮寄必须寄往以下地址。

收件人:上海炼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际电影节指定物流代理)

上海市静安区康定路211号20楼

邮编:200041

电话:+86-21-55053379 

邮箱: print@siff.com

注意事项:送片方在寄出拷贝的同时,须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上海国际电影节,内容包括影片的片名、寄出的日期和方式,以及运输单号。

电影节结束后,将按送片公司或拷贝出借人指定的地址,在两周以内将拷贝寄还。

 

第十一条

经电影节组委会评估本届上海国际电影节的办节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考虑疫情影响等因素),将邀请该片的主创人员出席电影节相关活动(相关待遇详情参见参展影片代表邀请信)。

 

第十二条

凡报名参加电影节国际影片展映,即被视为承认并接受本章程。送片方有义务确保报送影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未侵犯第三方权益。

 

第十三条

电影节组委会将随时关注新冠疫情的发展情况,并遵循国家疫情防控政策。如疫情使得电影节正常举办受到影响,电影节组委会可能采取相应的变通措施。有任何进展变化,电影节组委会将及时向送片方提供最新信息。

 

第十四条

未尽事宜,电影节组委会有权根据国际电影制片人协会所制定的《电影节通则》做出阐释。

电影节组委会保留对本章程条款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