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责任。志愿者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用实际行动传递志愿服务温暖,推动现代社会文明进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纪律。志愿者应严格遵守上海国际电影节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的各项业务规章和制度规范,准时参加岗位工作,不擅自离岗或串岗,不无故缺勤。
3.服从管理。志愿者须接受组委会的工作指导,服从组委会的统一管理,如遇突发状况,应以大局为重,积极配合组委会安排,加强团队合作。
4.参加培训。志愿者应积极参加组委会组织的岗前统一培训和岗位业务技能培训,明确岗位服务内容,认真学习记录。如遇问题,应及时向组委会提出。
5.尽心服务。志愿者应深入了解上海国际电影节各项活动情况,主动开展服务工作,尽心贡献自身力量。如遇不合理要求或其他问题时,应及时上报组委会。
6.维护形象。志愿者在活动期间应穿着统一的志愿者服装,佩戴统一的志愿者工作证;应尊重各位领导、来宾、媒体、电影人及其他志愿者和观众,不卑不亢,礼貌待人。
7.安全意识。志愿者应加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掌握各类突发事件下的自救和他救能力,如遇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通知组委会。
8.爱护公物。志愿者未经组委会同意,不得擅自挪用组委会的各项财物,如因特殊需要经申请同意使用后,应当加以爱护,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公物损坏,应及时主动报告。
9.知识产权。志愿者不得对外透漏组委会内部文件,因从事志愿者服务工作而产生或取得的图片、影像、文字等各类素材,版权归组委会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
10.违规处置。如发现志愿者违反组委会相关规定或不服从管理、擅自行动,对组委会的工作、对上海国际电影节造成不利影响的,组委会有权提出劝告、警告,情节严重者组委会将终止其志愿者工作并收回工作证件。
11.积极建议。欢迎志愿者将自己的感受和想法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与组委会志愿者部坦诚交流,向组委会提出意见或建议。